2007年度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8浏览次数:258

2007年度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报通知
发布:后保处 来源:本站 日期:2010-12-13 19:31:07 人气:1059

  全体教职工:

为了做好2009年度全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工作,保障教职工医保待遇,现将年度结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销类型如下:

  1、对异地安置、因公出差、经批准转外诊、本地急诊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范围。门诊费用凭有效发票和处方、病历。住院费用凭有效发票、单位介绍信、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对于患有高血压病(Ⅱ、Ⅲ)、糖尿病、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等慢性病和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等大病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全年累计超过300元人民币,可凭疾病诊断证明、近期检查报告单、复式处方、病历、有效发票等审核报销。首次参加慢性病报销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以及复式处方、有效发票等相关资料。

  3、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对符合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凭住院有效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核报。

希全院参保人员接到通知后,将报销凭证于2009年12月5日前交至院卫生所。逾期不交,责任自负。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