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作专家顾问机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0浏览次数:315

一、专家顾问组职责
1.开展对学校节能工作专项重点领域工作的指导,参加学校节能工作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重点发展方向和重要任务的建设。
2.对学校节能工作实施方案、项目评审和立项等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3.参加节能工作研究部署会议、年度会议等。
4.对节能工作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担学校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顾问组工作机制
1.专家顾问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专家顾问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是:召集并主持专家顾问组会议;签署专家顾问组向学校提交的咨询报告;受学校委托。主持开展相关工作。
2.专家顾问组组长和副组长短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学校委托专家顾问组其他成员负责。
3.专家顾问组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每届任期结束时,学校对专家顾问组成员进行换届调整。在每届任期内,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聘或调整专家顾问组成员。
4.学校对专家顾问组成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