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结合学院具体实际,现将学院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结果与聘用、奖惩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择优聘用。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3.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各有侧重。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聘期内每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依据;聘期考核是对教职工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全面评价。
二、考核范围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受聘学院相应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专任教师中担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人员,聘期内教学、科研工作量结合其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聘期内调整岗位的人员,参考原岗位工作业绩按现岗位进行考核;聘期考核工作进行期间尚在国内外访学、进修、研修和挂职的考核对象,须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
依据学院首轮岗位设置与聘用时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岗位职责,对其聘期内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完成任务及效果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程序
1.自评。参加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认真、如实填写《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期考核表》,提供采信依据。
2.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受聘人员的考核表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3.学院审核。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各岗位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
4.公示。公示聘期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1.合格等次的确定。聘期考核合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聘期内完成所聘岗位职级的岗位任务;
(2)3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教师岗位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他教职工的单位职工满意度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2.不合格等次的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2)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者;
(3)不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4)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者;
(6)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者;
(7)未经学院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者;
(8)受到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低聘、调整岗位、解聘的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用的基础。
1.考核结果“合格”者,下一聘期可以续聘原岗位或竞聘高一级岗位。
2.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院聘用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做出缓聘、低聘、调整岗位、解聘的决定。
七、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各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
组长:黄志纯 张荣华
成员:薛玲珑 张林龙 瞿才新 董顺锋
2.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聘期考核分考核组和监督与申诉两个工作组。各组组长及成员如下:
考核组:
组长:朱正湖
成员:李建国 樊理山 沈长生 陈宏武
监督与申诉组:
组长:吉 鸿
成员:杨怀罕 杨 娟 郭 勇
3.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的聘期考核有关工作,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系部聘期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
4.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学院各类岗位的聘期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志纯 张荣华
副主任:薛玲珑 张林龙 瞿才新 董顺锋
成 员:蔺 俊 朱正湖 孙卫芳 吉 鸿 沈长生 许俊生
李建国 樊理山 孙开进 王文中 陈宏武 周 伟
杨怀罕 陈 杰 李桂付 刘 华 苏宏林 高兆昶
林元宏 刘必千 姜为青 许士群 李启勋 杜 梅
八、工作纪律
1.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总体精神,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力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事实为依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提出。
九、时间安排
1.2013年6月17日—23日,各系、各部门组织布置聘期考核工作,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相应岗位考核表(见附件),各系、各部门审核。
2.2013年6月24日—26日,学院考核小组对各类人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同时向学院提交签署单位意见的考核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
3.2013年6月27日-30日,材料报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
4.2013年7月5日前公示。
联系人:张国兵,电话:88583908,Email:ycfyrsc@126.com。
特此通知。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